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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过庭千字文第五本卷跋 北宋 · 王诜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五、《古书画伪󸈠考辨》卷上
右卫胄曹参军孙过庭字虔礼唐垂拱时人,草字专学二王。
余初得郭仲微所藏《千文》一轴,笔势遒劲,虽觉不甚飘纵,然比之永师所作,则过庭已为奔放矣。
窦暨过庭之书「千纸一类,一字万同」,余固已深疑此语。
既而复获此书,研穷之久,视其兴合之作,当不减王家父子。
至其纵任优悠之处,仍造于疏,此又非之所能知也。
颜鲁公《与夫人书》今亦在吾家,皆苏子由吉祥阁所见,因复纪之。
保宁赐第王诜晋卿
乞令郭稹在监分经讲诵奏天圣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北宋 · 孙奭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三(第三册第二九七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
近诏河南县主簿郭稹直讲,却令发遣归任,所阙直讲别择官以闻。
臣等知文学优长,履行修谨,欲望且令在监分经讲诵。
郭稹为嫁母服丧议景祐二年八月 北宋 · 冯元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宋史》卷一二五《礼志》二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续通典》卷八○
《仪礼》、《礼记正义》,古之正礼
《开宝通礼》、《五服年月敕》,国朝见行典制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惟《通礼义纂》引唐天宝六年制:「出母、嫁母并终服三年」。
又引刘智《释议》:「虽为父后,犹为出母、嫁母齐衰,卒哭乃除」。
盖天宝之制,言诸子为出母、嫁母,故云「并终服三年」;
刘智言为父后者为出母、嫁母,故云「犹为齐衰,卒哭乃除」,各有所谓,固无疑也。
况《天圣五服年月敕》:「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降杖期」。
则天宝之制已不可行。
又但言母出及嫁,为父后者虽不服,亦申心丧,即不言解官。
若专用礼经,则是全无服式;
若俯同诸子杖期,又于条制相戾。
请凡子为父后,无人可奉祭祀者,依《通礼义纂》、刘《释议》,服齐衰,卒哭乃除,踰月乃祭,仍申心丧,则与《仪礼》、《礼记正义》、《通典》、《通礼》、《五服年月敕》「为父后,为出母、嫁母无服」之言不远。
如诸子非为父后者,为出母、嫁母,依《五服年月敕》,降服齐衰杖期,亦解官申心丧,则与《通礼》、《五服制度》言「虽周除,仍心丧三年」,及《刑统》言「出妻之子合降其服,皆二十五月内为心丧」,其义一也。
郭稹应得子为父后之条,缘其解官行服已过期年,难于追改,后当依此施行。
仲微以舍弟忝直螭阶余近尘凤署见庆之作 北宋 · 宋庠
七言律诗 押鱼韵
世隐东畿赋遂初,荆枝相乐本田庐。
偶随幽鸟同还俗,何意惊鼷并载车。
浴殿封芝惭视草,史阶簪笔玷成书。
犹欣夙契寒松在,持谢雕章悦馀。
仲微殿丞以余多难退居荐贻诲问复缄新什以勉病躯扶力牵课聊抒谢恳 北宋 · 宋庠
五言排律 押元韵
朴遬参邦彦,幽忧负主恩。
投身采樵路,脱籍上车门。
病肘垂杨老,尘眸覆鉴昏。
于陵三咽味,楚泽九升魂。
喘甚吴牛惫,名非卫鹤尊。
箪瓢舍客,井臼寄孥村。
引重繄心照,衔哀托涕痕。
馀生何足问,姑学牧鸡豚。
郭仲微三首 其一 北宋 · 宋祁
五言律诗 押真韵
仓卒闻婴疾,何辜遂没身。
哭筵同产子,霜寝未亡人。
冢有邢山旧,天为京兆邻。
想君赍志恨,不使白杨春。
郭仲微三首 其二 北宋 · 宋祁
五言律诗 押文韵
我作鱼符守,君司凤诏文。
他时谈笑罢,今日死生分。
怨涕翻荥浪,悲魂引郑云
山阳怀旧笛,肠断不堪闻。
郭仲微三首 其三 北宋 · 宋祁
五言律诗 押支韵
谢氏虽多女,中郎竟乏儿。
人生忽至此,天道果无知。
一代英才往,千篇故稿遗。
生平同翰墨,不及镂丰碑。
郭仲微以予记注见庆之作 北宋 · 宋祁
七言律诗 押支韵
晓趁霞暾立殿螭,翠凹濡墨庆逢时。
褚生徒记为郎事,方朔犹惭待诏饥。
目极天关趋䆗窱,步依宫柞荫华滋。
故人雅意相怜厚,亲唱阳春护草衰。
郭仲微 北宋 · 宋祁
七言律诗 押删韵
自君入佐张苍计,直室深扃老氏关。
顾我偶陪螭陛立,无人并驾鹿车还。
红牙干利资良画,缥帙劳功积厚颜。
几日归休期一笑,新醪浮白早黎殷。
馆中即事呈郭仲微 北宋 · 宋祁
七言律诗 押支韵
仙山对敞直庐扉,翻遍缇油素领垂。
驽乘空陪天骥尾,羁禽不集帝梧枝。
云连帝阁朝暾早,花咽宫渠夕溜迟。
何事夫君弄刀笔,五年犹似雁门踦。
仲微学士右史 北宋 · 宋祁
七言律诗 押支韵
殿栋洪纷冒紫霏,新闻再拜上丹墀。
日高中禁仙香馥,辇度横街赭伞移。
宝校对呈天厩马,轻兵看阅羽林儿。
因君此际磨坳墨,偏忆当年第二螭。
郭仲微见过问疾 北宋 · 宋祁
五言排律 押删韵
薄宦真何补,居然滞拙艰。
无心图作佛,有疾愿藏山。
臂率愁肌减,毛惊暮领斑。
未能吴客问,谁恨越人弯。
学倦书刀废,呼慵博雉閒。
宁惭局辕下,为耻醉墦间。
直道胡论枉,空言分合删。
苍蝇徒扰扰,狂猘自㘖㘖。
上客迂飞盖,穷阎问闭关。
馀光照徒壁,高辩破连环。
感激排非圣,栖迟触怒顽。
十年休赋蜀,二始欲睎颜
昔有弹冠进,今将襆被还。
春休晴絮白,日入暝霞殷。
旧产平台侧,新田颍水湾。
吾游如不遂,岩樾试重攀。
仲微相过把酒有感 北宋 · 宋祁
五言排律 押灰韵
故人当止酒,今夕喜衔杯。
事与朱颜改,年将素领来。
鹿车君偃蹇,鹤禄我裴回。
䌷史馀三擿,为郎愧一台。
洛吟真可效,伧赋久成咍。
平日雱风瑟,尘襓为试开。
郭仲微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宋景文集》卷四九
比长勾簿送到去月十二日所贻手书,旨辞意缕,申复增欷。
具承安奉先域,契阔经总,事亡虑居,纷然百绪。
非君侯因俭就礼,罄竭诚信,畴克此役耶!
如闻哀棘之馀,未甚支胜,况家阀干宗,事寄君侯一人而已。
尤希慎疾全顾托,此区区所望。
自六七月间,迫于成书,诏限严急。
早入晏归,私事并废,失于诇问,不得赍赗一助绋者之末,心焉惭怅,于今恨恨。
俄属国家录䌷绎之素,因褒典领,覃及下士,弗论岁课,超升郎曹
缺然虚孱,进退无所。
盖受畏僭,辞近名,两者交战,久而未决。
终以事难违众,腼焉拜命。
而无功获禄,殆似不稼取禾。
素识涯分,遽此冒忝,又不知士乡之议如何哉!
君侯眷我之深,幸我规。
仆向来志外补,间因污贱之役,讳穷自勉。
容台吏曹,前企春序,皆当岁满。
旧制,平进者必得假守近州。
如仆幸他无过,理宜得一小郡。
傥天假其便,且令细孺趣令饱煖耳。
伯氏比亦丐汝海,既而乃有张旃之行,未得如素。
今孟冬二十九日,克葬之。
窆在阳翟之西南偏,乡曰三封。
地沃而旷,冈麓回抱,善数者颇以为吉。
仆自度之,水深土厚,草树滋秀,虽微筮谋,当是奥壤矣。
如楸槚安厝,无他恫咎,则仆自此于仕涂或行或止,宁不绰绰馀裕哉!
讵能与善宦巧趋,计较咫尺,为夏畦之计?
此敢为知者道耳。
仲微心照,固不及之。
内阁始平公、紫微成纪献接馀论,未尝不咨倚庐之淹恤,以为恻恻也。
秋序遒晚,相见未期,乃心西望,言不能尽。
释疑 北宋 · 石介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九、《徂徕石先生全集》卷九
仆射孙公致政归,月再期,以病终于家。
初,公在兖州,既得请,起,西乡谢,因泣下数行。
人或谓公之请老,盖逼乎礼年,非诚然也,言公之泣有所恨矣。
及公病终于家,郡士大夫籍籍,称公饮恨而死。
吁!
公逮事三朝,实侍讲二后,至礼部尚书,君臣之分,可谓深矣,一旦辞去,岂能忘情邪?
公泣,可谓有礼矣,彼小人者其孰知也!
且夫凡人一日相聚,一饭相乐,将去,犹踟蹰不忍别,或掺裾执袂,涕流咨嗟,公岂不动心邪?
而谓公云云,何厚诬也。
公家世为农,发愤力学,起徒步,至显位,实有知足之心。
居尝语人曰:「吾仕已逾素望,《礼经》:『大夫七十而致仕』。
吾年及是,则请老矣」。
年且六十有九,其年冬,命门人郭稹草疏三通,引年告归,其辞激切。
明年春,以三疏连上,天子不许去,诏断来章。
公既不得谢,亦不欲留,又上两封,求守故郡,遂迁工部尚书、知兖州
虽得偃息外藩,公终以违其志,不乐。
至鲁之明年夏,复命郡人石介作奏两本。
公实康宁无疾病,期于必得请,皏以老且疾,其辞激切,过于前疏。
秋,将奏上,会国有火灾,不果上。
明年春,遂奏入。
天子察公之诚,度不可夺,乃以太子少傅致仕。
奏初上,东平相国访于郭稹曰:「孙公累章告老,果由衷乎」?
对以平生无妄语,此之所陈,可谓诚悫。
东平曰:「若然,愿与孙公成此美事」。
天子以下不能夺,东平又赞之,公故得谢。
公初归郓州也,里中诸老纵观,公马上自得,喜动颜色。
及三日,宴于故宅,顾谓宾友曰:「白傅有言:『多少朱门锁空宅,主人到老不曾归』。
老夫今日幸得归矣」。
本末如此明著,固可以取信于人矣。
而云云谓公不足而死,何厚诬也!
通明经术,服行道义,为世醇儒,为国硕臣。
祥符间,上书十不可,请停西祀。
河阳,飞疏乞斩朱能,焚天书。
真宗方崇大老教,迎礼方士,公屡言神仙非实,请以秦始皇、汉武帝为戒。
对今上说《论语》,至「天何言哉」,直引先朝佞臣辈作妖言、造奇字,谓之「天书」,云:「天不能言,岂有书哉」?
公之道如是,彼浅近者不知君子仕以行道,非以利禄,谓人贪宠荣、溺富贵,皆常情也。
以己度人,群然谤公。
予惧谤者日胜,而天下或疑,为公作《释疑》。
翰林学士朝散大夫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勾当三班院纠察在京刑狱判尚书礼部上骑都尉永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嵇公行状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八
嵇氏之先,出鲁奚斯,后徙会稽,在汉为稽氏,后复徙谯嵇山,遂为嵇氏;
后又徙睢阳,盖谯之别也。
公讳颖,字公实
父适,师事正素戚先生,通经术,有文,擢进士第,行敦厚,不求合于时,仕止庐州录事参军,赠尚书工部郎中
初,任荆南石首簿,民有父子坐重辟,本情轻,被府檄专按其狱,矜而出免其子。
父已抵法,假人而言:「簿君,仁人也,且生令子,后世必昌」。
明年而生公
敏悟夙成,天资谨厚,早失所怙,力学自立,未冠,举进士,常冠乡赋。
修身慎行,动必以礼,安贫守道,事亲至孝,乡人皆贵而爱之。
王文正公、张文节公相继居守,礼待甚至,二公谓其子弟:「吾待此君,所以教若曹,此君可以为人之师表者也」。
睢阳庠序率先于天下,四方之士集焉,公以乡行为诸生领袖,士自远至,必先刺谒公,蒙一顾许与者,犹公卿之重。
当是时,公名望甚盛,今资政殿学士范公、富公并讲习在学,愿与公游。
天圣五年登第,试秘书省校书郎蔡州团练判官
初,文正、文节雅知公,后同执政,每相谓言:「嵇君方雅之士,不茍进,吾二人必为成之」。
至是沂公罢相,镇青社,辟公掌镇海军书记
沂公移大名,随府为天雄军节度推官
沂公特荐于朝,召赴阙,改太子中允
未及别除授,丁太夫人忧。
服除,又用沂公荐,景祐三年召试禁林,充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
有疑谳,请对崇政殿,敷奏称旨,特赐五品服。
外补通判应天府,迁太常丞
代还,同知太常礼院、判吏部南曹
太常博士,充开封府推官,改三司度支判官,移判都磨勘司,迁尚书祠部员外郎
公在睢阳典学,举子张尧封从公学文,公以其俊整,颇为延誉。
尧封依公以立,所著文业多纳公所。
后尧封女入掖庭为修媛,有盛宠,其弟化基尝造公,自陈世旧,求父平生素业,且请编次为序以献,盖中旨也。
公不答,亦不献。
久之,同修起居注判尚书礼部,纠察在京刑狱
明年,召试中书,除知制诰,赐三品服,勾当三班院
俄迁尚书兵部员外郎
皇祐二年八月,召入翰林学士,手疏固辞,诏答不允。
先是,公以疾久在告,命下未拜,诏閤门以诰敕就第赐焉。
九月十五日捐馆,享年五十有五。
上方斋祠总章,举希阔之礼,公不得陪侍盛仪,命也夫!
讣闻,天子悯悼加恩,命有司以翰林中谢对赐洎明堂庆赉,悉畀其家,别加赙恤,录其二子,京秩哀荣之典,咸用优等。
公性淳至,有雅量,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
姿表秀伟,神韵夷粹,标致高远,不矜而庄。
然好修威仪,重然诺。
每与所亲论君子之所以为贵:动容貌,斯远暴慢矣;
出辞气,斯远鄙倍矣。
故士不可以不弘毅,以其任重而道远。
先儒有言,君子不失色于人,故其严可惮;
不失口于人,故其言可信。
如是而后可与立,可以临大节而不夺。
盖公之志如此,而从事于斯,实终其身。
其在乡党恂恂如也,见长者必变。
其与人交,久而弥恭,朋友切磋,其言似不足者。
其在居室,未尝徙倚踞肆,进止皆有常处,不大声愠色。
平生未尝与人相忤,有所怨恶,亦可谓君子人欤!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若公者,庶几及焉者耶!
初游场屋,与故龙图阁直学士郭稹仲微相善,天禧中开封府首荐,人或扬其私曰:「王母丧恤未究」。
公投牒于春官保證之,以是被累罢累举,不介怀。
在庠序,与王洙源叔、窦充公持为益友,三人更相箴儆,闻义而徙,偕成德业,乡论称之。
夫以文正之方重,文节之刚严,本朝之高贤名相,其所以待公如此,天下知公之道有足致焉者尔。
文节早薨,故终始为沂公推引。
及居朝廷,登馆阁,历两禁,文章温厚,议论明审,行安而节和,官修而事举,诚一时之高选也。
母丧,常蔬食,诵佛书,因洞其宗旨,视去荣利如脱屣。
寝疾再逾月,召姻朋谂之曰:「生灭人之常,吾善滕子京葬九华圹中,实以土,非惟免诸患,顾速反其本」。
遗令如九华襄事。
子京,故天章阁待制宗谅也。
公娶滕氏,给事中涉之女,事姑以孝闻,端淑有贤妇之风。
继室王氏,兵部员外郎球之女,封扶风县君
三子:景章太常寺太祝
景华,将作监主簿
立本,秘书省正字
某,嵇出也,少学于外氏。
讣至江外,告以葬期,念其孤也,幼未能纪述其先人行事,哭而略著其尝所亲炙之嘉言善行,致于紫微赵君叔平侍讲王君源叔二君,舅氏之执友,以请幽堂之铭。
其在朝廷风迹之可录,而某未之闻者,二君必能详著之矣。
谨状。
按:《乐全集》卷四〇。
翰林侍读侍讲学士王公墓志铭1057年10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一、《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三七、《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五、《三续古文奇赏》卷二四、《文编》卷六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公讳洙,字原叔
其生始能言,已知为诗,指物能赋。
既长,学问自六经、史记、百氏之书,至于图纬、阴阳、五行、律吕、星官、算法、训故、字音,无所不学,学必通达,如其专家。
其语言初如不出诸口,已而辨别条理,发其精微,听者忘倦,决疑请益,人人必得其所欲。
故自其少也,一时名臣贤士皆称慕之,其名声著天下。
初举进士,为庐州舒城
坐事免官,归居南京
故相临淄晏公为留守,奇其文章,待以客礼。
久之,复调贺州富川主簿,未行,临淄公荐其才,留居应天府,教诸生
会诏举经术士为学官京东转运使举公应诏,召为国子监直讲,迁大理评事史馆检讨知太常礼院天章阁侍讲直龙图阁同判太常寺
庆历中,小人有不便大臣执政者,欲排去之,未知所发。
杜丞相子婿苏舜钦集贤校理,负时名,所与交游皆当世贤豪。
已而舜钦监进奏院祠神会客,为御史所弹,公以坐客贬知濠州,徙知襄、徐、亳三州。
范文正公、富丞相皆言王某学问经术,多识故事,宜在朝廷。
复召为检讨同判太常寺侍讲,充史馆修撰,拜知制诰,权判吏部流内铨。
至和元年九月,为翰林学士
三年,以亲嫌改侍读学士侍讲学士
嘉祐二年九月甲戌朔,以疾卒,享年六十有一。
累官至尚书吏部郎中,阶朝散大夫,勋轻车都尉,爵开国伯食邑五百户。
公为人宽厚乐易,孝于宗族,信于朋友,诸孤不能自立者,皆为之嫁娶。
始举进士时,与郭稹同保,人有告冒祖母禫者,法当连坐。
主司召公,问果保否,不然,可易也。
公言保之,不可易也。
于是与俱罢。
公以文儒进用,能因其所学为上开陈,其言缓而不迫。
天子常喜其说,意有所欲,必以问之,无不能对,尝以涂金龙水笺为飞白「词林」二字以褒之。
至于朝廷他有司前言故实,皆就以考正。
既领太常,吉凶礼典,撰定尤多。
尝修《集韵》,校定《史记》、前后《汉书》,编《国朝会要》、《乡兵制度》、《祖宗故事》、《三朝经武圣略》。
皇祐中,大享明堂,翰林侍读学士宋祁言明堂礼废久,必得通知古今之学者。
诏公共草其仪,礼成,撰《大享明堂记》。
又诏修雅乐。
晚喜隶书,尤有古法。
著《易传》十篇,其他文章千有馀篇。
其施于为政,敏而有方。
襄州中庐戍兵骄,前为守者患之,不能制。
公至,因事召之,悉集于庭,告曰:时为事者,非某人邪?
取其一二人寘于法,馀悉不问,兵始知惧。
是时妖贼反贝州,州县无远近皆警动。
佐吏劝公毋给州卒教习者真兵,公笑曰:「是欲防乱乎?
此所以使人不安也」。
徐州,遭岁大饥,免民舟算缗,使得籴旁郡,而出公私米粟赈民,所活尤多。
有司上其最,降诏书褒美。
其在朝廷,多所论议。
遇人恂恂惟谨。
及既殁,而考其言皆当世要务。
知制诰夏竦卒,天子以东宫旧恩,赐谥文献
公曰:「此僖祖皇帝谥也」。
封还其目,不为草辞,因曰:「前有司谥王溥为文献章得象为文宪,字难异而音同,皆当改」。
于是太常谥竦文庄,而溥、得象皆易谥。
又尝论宗戚近幸,冒法干恩泽,以乱刑赏。
又言天下民田税不均,而奸民逃亡,有司失其常税,请用郭咨、孙琳千步开方为均田法,颁之州县,使因民讼,稍稍均之,可不扰,而有司得复其常数。
近时选谏官、御史,有执政之臣尝荐举者,皆以嫌不用。
公以谓士饬身励行,而大臣荐贤以报国,以嫌废之,是疑大臣而废贤材,不可。
及论河功、边食,皆可施行。
方公病时,八月,开迩英閤,侍臣并进讲读,而公独病,天子思之,遣使者问公疾少间否,能起而为予讲邪。
既而公病笃以卒,天子震悼,赙恤加等,赠给事中,特赐谥曰文
即以其年十月辛酉,葬于应天府虞城县之孟诸乡土山原。
公,应天宋城人也。
曾祖讳厚。
祖讳化,赠太傅
父讳砺,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
公初娶董氏,再娶胡氏,皆先公卒;
又娶齐氏,封高阳郡君
子男五人:长曰叟臣,早卒;
次曰力臣太常寺太祝
次钦臣,秘书省正字
次陟臣,将作监主簿
次曾臣,官。
一女,适太常博士陈安道
铭曰:
惟王氏之先,远自三代,下迄战国
商、周、齐、魏,其后之人,皆以王为氏。
故其为姓,尤多于后世。
太原之王,出周王子
公世可考,实太原人
后家于宋,遂以蕃延。
惟其皇考,是生八子。
公实其季,其德克嗣。
播其休声,以显于仕。
八支之盛,名誉材贤。
公考朝廷,儒学之臣。
退食于家,诜诜子孙。
岂其不乐,胡夺之年?
朝无咨询,士失益友。
送车国门,出涕引首。
于兹归藏,刻铭不朽。
郭稹刑部员外郎1039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安阳集》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具官郭稹中台宪曹,掌天下刑谳,分署郎属,许决众务。
今虽外领他局,然职望尤峻,非奏课之美者,未尝轻授。
以尔操尚中立,资性外和,早富艺文,实冠乡选。
逮优中辞等,随牒更仕,奉己以廉著,居官以干闻。
治成均之业,而善诱后来;
雠丽正之书,而多得前误。
出贰郡条之寄,入参邦计之烦,风力愈修,盘错尽解。
适稽官簿,当质岁成,进陪司寇之联,尚赞理财之任。
祗若余命,懋哉尔勤。
郭稹解官为出嫁母行服议景祐二年八月 宋 · 刘夔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宋会要辑稿》礼三六之一一(第二册第一三一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宋史》卷一二五《礼志》二八、《续通典》卷八○
臣闻父尊母亲,天下之达礼也;
存养没丧,天下之达节也。
故父在为母期,父没为母三年,降杀之义,在此而已。
勋华而下,周隋以还,沿袭之文或殊,齐斩之仪无革。
惟《戴记》载孔氏丧出母,自子思始,以讥废礼。
至若父卒为出嫁母杖期,又为父后者无服,周公制礼,宣圣定仪,具载简编,初无此说。
宋祁谓疑不当解官行服,臣谨按天圣六年六月十二日敕,礼部侍郎刘筠等同定、刑部郎中孙奭所奏、左仆射刘照等所议开元五年《五服制度》,依《开宝正礼》录出旧载齐衰降服条例,与所言不异。
又按唐宪宗丞相郑馀庆、陆贽等议:「父卒母嫁,夫义绝,无服」。
裴莅注云:「准天宝六年正月二日敕,出嫁母终年」。
又《假宁令》:「诸丧,斩衰三年,齐衰三年,解官;
衰杖期及为人后者为其父母,若庶子为后为母,亦解官;
其正丧母及出嫁母,为父后者虽不服,亦申心丧」。
注云:「皆为生己者」。
又《职制令》:「诸闻父母若夫丧匿不举哀者,流二千里」。
《丧制》:「律诸居父母若夫丧,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
注云:「自作遣人等徒三年,杂戏徒一年」。
疏义曰:「其父卒母嫁及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
若出妻之子,并居心丧之内,未合从吉,若忘哀作乐,自作遣人等亦徒三年,杂戏徒一年。
又冒哀求仕者徒一年」。